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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工作资源 突出服务职能

中院初步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25 08:52:28



     为贯彻上级法院提出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牡丹江中院积极行动,整合现有工作资源,初步打造了一套具有本院特色的诉讼服务系统。

     一是打造“有内涵”的诉讼服务大厅。中院在对原有的信访接待室和立案大厅进行改建的过程中,摒弃了传统千篇一律的建造风格,将牡丹江法院的精神符号和文化内涵注入其中,打造出了有内涵的一站式诉讼服务“阳光大厅”。大厅中心张贴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敏提出的“让生活充满阳光”,这既是我院积极倡导的工作理念,也是对当事人的真切祝福。大厅专门为当事人设立了一个休憩场所,这里有象征希望和谐的绿竹、公正如山的磐石、清廉如水的浅溪,更有沟通法官与群众的连心桥。此外,张敏院长还独具匠心的设计了品字状立石,寓意着要打造“有品德、有品质、有品味”的“三品”法官队伍。

     二是建立“有特色”的诉讼服务制度。为将诉讼服务工作落到实处,中院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创造性的制定了《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手册》。该手册各项内容全部由中院自行起草,涵盖了优先事项快速办理、重大案件报告、院长接待、远程视频接访、邀请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矛盾、首问负责、诉调对接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等各项工作制度。每项制度均落实到具体执行部门和责任部门,保证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构建“有体系”的诉讼服务网络。为改变以往各部门各自为战的工作局面,中院将工作资源有机整合,使诉讼服务的工作面横向延伸,将立案、信访、法警以及业务庭各部门全部囊括其中,为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此外,中院还将做好对下指导工作,协助基层法院建立诉讼服务制度,将服务理念对下延伸,努力构建牡丹江法院系统诉讼服务体系,真正将“为民司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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