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便民要求,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便民措施,从细节入手清除群众诉讼障碍,以司法为民便民服务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一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一条龙”诉讼服务。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整合诉讼引导、便民查询与服务监督等资源,新增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立案,提供立案、导诉、收费、登记、调解等“一站式”便捷服务,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为民司法的关怀与温暖。
二是加大对巡回法庭的重视和投入,充分发挥巡回法庭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巡回法庭这一有效途径,坚持“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就地执行、就地说法”,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妥善、及时地解决在群众家门口,解决在萌芽状态,减轻群众诉讼负担,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开辟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刑事和解程序等制度优势,缩短案件诉讼周期,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四是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的当事人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