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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法院:“332”举措助推司法公开工作提档升级

  发布时间:2015-03-09 09:26:16


     为了适应司法公开对法院审判工作所提出的新要求,本院以提高审判工作水平为核心,加强司法平台建设和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助推司法公开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完善三大审判工作机制,提高司法公开水平。本院完善审判长、独任审判员负责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刑事审判快速办案机制等审判工作机制,以提升审判工作的水平来提高司法公开水平。完善审判长、独任审判员负责制,坚持谁裁判谁负责的原则,提升依法履职的水平。去年,共审结案件2085件,无错案;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本院不仅注重加强解决纠纷主体、解决纠纷方式方法的多元化和诉讼与非诉讼的衔接,更加注重加强纠纷化解基地建设的多元化,建立了社区法官工作室和司法诉讼服务站等固定式纠纷解决基地和以纠纷地为巡回审判地的流动式纠纷解决基地,及时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解决问题;完善轻微刑事审判快速办案机制。本院与市公安、检察院建立了快速办案联动机制,对检察院提起公诉并附适用简易程序意见函的轻微刑事案件,立案庭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对同类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审理,集中教育,集中宣判,加快案件的审理工作。

     二是创新三大审判公开平台,提升司法公开能力。本院在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打造了司法互动、庭审公开、审判质效公开三大平台。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在新浪网建立了穆棱市法院官方微博,在腾讯上建立了司法网络联系群,扩充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不断加强庭审公开,在庭审时,将事实认定、证据质证、法庭辩论、法律适用、裁判理由等进行公开,维护当事人正当的诉讼权利;不断加强案件质效公开,将受理案件数、审结案件数、更审改判案件数、调撤案件数、超审限案件数等基础数据在指定的平台上公开,以此提升本院的审判能力,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建立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和舆情评估体系,规范司法公开行为。本院将信息公开负责制与舆情评估负责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司法公开责任与评估体系,规范了信息公开行为,提升了司法公开质量和效率。主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责任部门对本部门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选出一名信息公开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信息员整理完本部门的信息后,先后分别报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再由信息员报新闻发布人审查,新闻发布人结合当前审判形势、社会动态,并结合案件质效对此信息内容的影响力进行舆情评估,给出建议。最终由部门信息公开管理员公开或者报院信息管理人员在指定平台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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