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法院发挥法院的服务功能,践行群众路线,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为此,林口法院结合当地情况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如下的便民措施:
一是启动预立案程序,规定对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以及相邻关系纠纷等一系列类型的案件,推行预立案制度,由法院的立案庭在立案前进行立案登记,然后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熟悉案情,进行诉讼前调解,尽量化解纠纷矛盾。
二是推行人性化服务。在立案大厅提供专门场所供当事人涉诉期间临时休息,在临时休息室放置饮水机、急救药物,预防紧急事件发生,同时在立案大厅设立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进行信息公示,并提供立案流程等信息查询、违法违纪举报途径等内容。
三是落实“诉讼权利、诉讼义务”以及诉讼风险告知制度。首先,立案庭室的干警应将诉讼程序各个环节公之于众,对于不熟悉法律程序的群众进行耐心的告知,态度必须和蔼,同时发放举证须知,做好庭前举证指导,履行法官的释明义务,在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应附办案人员姓名、办公电话等,方便当事人联系沟通,对于开庭传票在送达前必须仔细核对开庭时间与地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疏忽,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在送达裁判文书的时候,必须耐心告知当事人上诉、执行等诉讼权利。
四是根据案件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增加就地办案的比例,减少开庭次数,解决“跑不起”问题,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花费,提高当庭宣判率,严格审限制度,解决“拖不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