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牡丹江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56件,审结1531件,被告人生效1477件,2013人。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4年十大刑事案件。
抢劫强奸杀人 无恶不作
2009年6月初,在海林市海浪河中发现一具裸体女尸,而案件的调查却陷入僵局。就在此时,在海林市一公共厕所内,又在凌晨发生一起暴力强奸案。同年10月末,海林市再次发生深夜女孩打车被抢劫强奸杀害案。
2013年4月,正在牡丹江监狱服刑的查某被证实为这三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查某最终交代,除上述三起案件外,2007年,他还曾先后两次持木棍对两名女性实施抢劫,并致被害人轻伤。
综上,被告人查某实施故意杀人犯罪一起,杀死一人;实施抢劫罪四起,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所抢款物共计3000余元;实施强奸犯罪三起。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查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共计63万余元。
抢劫又杀人 两护士殒命
2013年末,两名年轻女护士被杀案传遍牡丹江的大街小巷。
2013年12月14日,代某预谋抢劫并杀人灭口,并为此准备了手套、羊角锤等作案工具。当晚6时许,代某窜至东四小区顶楼一户人家,以“维修管道”为名进入室内,并持羊角锤及菜刀将护士王某残忍杀害。之后,代某没有离开,而是打算等候给他开门的马某回来后,杀人灭口。当晚8时许,另一名护士孟某回家,被代某误认为马某,将其杀害并欲奸尸。因未等到马某回家,代某拿着抢到的830元及两部手机逃离现场。
案发后,代某的母亲及亲属等三人帮忙毁灭证据,并帮助代某逃跑。
法院认为,代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死刑;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案人也分别获刑。
琐事起争执 杀死两工友
2013年9月25日21时许,55岁的杜某与工友鄂某、李某一同在宿舍内喝酒。期间,杜某与鄂某因工作中的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厮打在一起。在鄂某去厨房取刀期间,杜某又与李某厮打,并手持啤酒瓶朝李某头部猛击数下,将其打倒在床上。鄂某取来菜刀想要砍杜某,被杜某抢下,照李某颈部切割一刀,致其当场死亡。随后,杜某又照鄂某头面部猛砍三刀,后陆续持数个啤酒瓶子猛击鄂某头面部,发现鄂某无反应后,杜某将现场李某的手机、手表拿走后,逃离现场。鄂某被送往医院,却经抢救无效死亡。
犯罪嫌疑人杜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只为争夺女友 男子刺死情敌
23岁的关某为与前女友邱某复合,曾多次打电话威胁“情敌”张某,提出如果其不与邱某分手,便要杀了他。2014年1月10日16时许,关某事先在家楼下买了一把水果刀并将张某约至市文化宫负一楼男厕内谈判。关某再次威胁张某与邱某分手,遭到拒绝后,又并提出限时3秒让张某考虑。见张某无动于衷,关某持刀向张某的颈部、胸部、腹部、腰部、左臂连刺10余刀。张某被他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犯罪嫌疑人关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种种借口 骗走“女友”600万
2011年末,张某与某单位的出纳员吴某在朋友聚会时相识后,不久,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在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间,张某先后以自己的千万元存款因殴打他人、非法拘禁被公安机关冻结,急需用钱“平事”,以及看守所内需要伙食费、解锁账户为由,先后骗取吴某挪用单位公款618万元及吴某个人3万元,共计人民币621万元。
犯罪嫌疑人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手头拮据 男子抢劫杀人
23岁的许某,因手头拮据便产生了抢劫的念头,将目标定在了爱民区炼油厂附近的某超市。2013年9月1日,许某窜至超市附近其表哥孙某的租住处,日夜观察超市业主夫妻二人的动态。
次日20时许,趁超市业主郑某不备,持斧子照郑某头部击打数下,致其倒下,随后又击打闻声出来的郑某妻子头部后离开。许某再次返回超市后,将超市内摄像头、电脑主机箱拆除,并在一黑包内翻出银行卡、存折,许某在逼问出密码后,用超市内的羊角锤及剪刀将郑某杀害灭口,后放火烧屋毁灭证据。
犯罪嫌疑人许某因犯抢劫、故意杀人、放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暴力抢劫强奸 男子疯狂作案9起
46岁的弓某,在2014年1月至2月期间,先后流窜在我市的偏僻地带,尾随独行或独身在家的女性,以暴力手段实施抢劫。并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将独身在家的张姓女子强奸:2014年1月17日12时许,弓某窜至牡市西十二某平房内,以暴力相威胁,抢得现金1100元后,又持手机充电器和插排线将张某捆绑,实施强奸。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弓某就疯狂作案9起,所抢财物合计人民币5631元。
犯罪嫌疑人弓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人合伙盗窃 数额高达50万
2011年9月初,张某提议并找到张某军和艾某,预谋盗窃艾某曾工作过的煤矿。后三人于一天深夜驾车窜至煤矿附近,艾某将财务室地点指给张某二人后在车中等候,张某二人用事先准备好的撬棍、螺丝刀等工具进入煤矿办公室后,张某军在门外放风,张某则将财务室内保险柜撬开,盗走人民币42万元。
事后,张某将4万元赃款分给艾某,剩余的38万元被张某二人平分。同年10月,三人以同样手段,撬盗某木业公司保险柜,盗得赃款9000元。
犯罪嫌疑人张某三人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一年、八年。
一言不和起冲突 男子持刀刺死人
2013年12月4日21时许,徐某在工友于某家中饮酒,二人酒后因琐事发生争吵并厮打,徐某用肘击打于某胸口数下,并持菜刀猛砍于某后背一刀,用菜刀背部、侧面砍、拍于某头部数下。后徐某用毛巾及床单将于某绑在椅子上,欲与于某私了此事,遭到于某拒绝后,徐某持菜刀照于某颈部猛砍数刀,致使于某失血性休克死亡。
犯罪嫌疑人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制毒贩毒容留吸毒 8名男子分别获刑
2013年9月,路某伙同占某通过网络及化工商店购买制造毒品的原料及工具,在路某租住的广东省东莞市的某出租屋内,先后制造出毒品1928.38克。2013年9月,路某通过层层关系先后将冰毒贩卖给徐某、焦某、王某。之后,焦某5人便各自通过关系购买毒品,进而贩卖。
直到2013年9月23日,杨某在牡市某宾馆内容留他人吸毒被抓,这起涉及2人制毒,5人贩毒、1人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毒品链条被彻底摧毁。
犯罪嫌疑人路某因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全力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