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行发布会,“龙江最美法官”评选活动正式揭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马蕴慧等10名法官获“龙江最美法官”荣誉称号。黑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效廉,黑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等领导出席此次发布活动,并为“龙江最美法官”及提名奖获得者颁奖。
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基层执法办案一线法官,历时2个多月,经过了基层推荐、群众投票、组委会审定等阶段,旨在发现和推出一批最能体现“为民、公正、清廉、奉献”的“龙江最美法官”。评选活动通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同时,还利用黑龙江法院网、官方微博、微信等自有媒体将龙江最美法官候选人的事迹推向社会,着力展现“龙江最美法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感人事迹,让群众走进和了解基层法官这一群体,更加关注和支持基层法院、基层法官的工作,凝聚起建设平安龙江、法治龙江的正能量。在市中院的统一组织下,在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共投出20余万票,确保马蕴慧同志以第三名的好成绩当选。
发布会现场气氛热烈,10名当选“龙江最美法官”的法官走分别上台发表当选感言,他们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执着追求赢得了现场听众阵阵热烈掌声。
据悉,日前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做出表彰决定,号召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向龙江最美法官学习,学习他们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崇德尚法的优秀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黑龙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马蕴慧同志先进事迹
马蕴慧,女,1976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立案庭速裁组组长,现任民一庭副庭长。
她自2006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以来,共办理1600余起案件,实现了无错案、无信访、无违纪。审判实践中,她坚持说服教育有耐心、排忧解难有诚心、平息矛盾有恒心、评判是非有公心的“四心”工作作风,力求裁决结果有公信力、释疑解惑有说服力、定纷止争有影响力,探索出了自愿让利法、信誉法等许多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担任速裁审理组组长期间,她以勇于担当的敬业精神和公正高效的职业操守,三年内审结简易程序案件1000多件,占本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60%左右,平均平均办理期限3.8天,日结案最多9件,用时最少的案件1个小时结案,在实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上取得了突破。
她先后荣获“全国办案标兵”、 “全省政法干警优秀党员”、 “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牡丹江市政法系统十大执法标兵”、“全市法院十大办案标兵”、 “金桂兰式优秀法官标兵”、 “2005-2009年度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她连续多年被西安区委区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被授予;其所在的速裁组被团省委、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摄影:陈凡 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