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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完善案件流程管理

  发布时间:2014-11-21 10:44:23


    今年以来,东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立足现有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理念,向管理要效益,“一点一滴抓管理,一招一式求落实”,制订了《立案工作细则》和《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范立案工作流程,对立案庭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加快立案办理速度,满足了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一是着眼工作职责,细化内部机构设置。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科学配置工作人员,实现人员,机构与职责的统一。一是设立案组,其基本职责是“审查决定立案”,“对案件进行排期”,对整个审判流程实施监督与管理。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对立案工作进行“柜台式”的服务,以流水作业方式办理立案事项,可减轻当事人不必要的繁琐和诉累。二是设内勤组,具体负责法庭准备、法庭记录,卷宗装订、案件的上呈、送评及归档等工作。三是设外勤组,其基本职能是负责办理送达,传唤当事人,实施诉前财产保全等。

    二是着眼作用发挥,实现审判活动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实行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后,对庭审、执行法官的工作职责作了明确的界定。立案庭通过“各类案件排期开庭审理进度一览表”和微机管理的审判信息,按期对有关审判庭是否按期开庭,是否公开审理,是否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裁决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未按期或应公开审理而未公开审理的,由立案庭按规定提请本院审委会决定进行纠正。这样,立案庭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进一步明确了其审判流程管理者的角色。在审判工作环节中,法官各有分工,各司其职,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实现了审判案件质效提高的目的。

    三是着眼审判效能,注重处理好了“三个关系”。在业务工作的运行过程中注重处理好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了服务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明确职能,为审判庭的案件庭审、裁判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使裁判法官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投入庭审裁判上;二是注重处理好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一年来,立案庭积极主动与业务庭沟通,争取各审判业务庭的理解和支持,各审判业务庭及其审判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把立案庭看成自己审判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从未出现抵触和推诿现象。三是注重理顺了各业分庭之间的关系。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后,对审判权进行重新合理科学的分配。各业务庭按照流程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协调,形成统一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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