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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法院三项举措完善庭审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4-10-17 09:37:31


     规范庭审活动,是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林口法院整章建制从三个方面抓好庭审规范化建设。

    一、强化庭审纪律和作风,推进庭审程序规范化。一是使用规范性用语,庭审中法官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增强当事人和公众对法官的信任感;二是注重司法礼仪,从法袍的穿着、法徽的佩带及法槌的使用都作明确要求;在开庭前布置好法庭的桌椅、席位,做到庄严、整洁规范;三是改进庭审作风,各业务庭室针对该院“曝光台”通报的审判作风问题,组织干警针对自身是否存在庭审中举止不端庄、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以及使用通讯工具等问题进行查摆,要求每名法官写出自查报告和整改措施,深化庭审规范化意识,改善审判作风。

    二、强化庭前准备和审中配合,促进庭审过程精细化。一方面庭前准备充分细致,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证据,与当事人初步了解案件的大致情况,尽早明确争议焦点,从而有针对性的做好庭审准备,以提高庭审效率;另一方面,注重庭审驾驭技巧,在庭审中,围绕矛盾争议焦点查清事实、证据,平等地给予控辩双方询问机会,注意双方问话方式,及时纠正诱导性发问;正确主持双方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让控辩双方有话说在法庭上,有问题解决在法庭上。

    三、坚持内外监督相结合,完善庭审评查透明化。一是健全庭审评查工作长效机制,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每月定期或突击拍摄各庭室庭审过程,并将不规范行为予以通报。二是强化庭审评查领导监督机制,由各战线主管院长牵头与各个业务庭庭长签订规范庭审纪律承诺书,各业务庭庭长与各庭审判员、书记员签订规范庭审纪律承诺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责任细化和量化,以便于在审判工作中贯彻落实。三是拓宽庭审评查社会参与渠道,每季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各业务庭对人大旁听庭审提出的评议意见,认真收集、整理,举一反三查摆问题,深入进行整改,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县人大内司委反馈。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方便人民群众对庭审中审判人员审判作风问题进行举报,对于存在的审判作风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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