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省人大对我院《民诉法》的贯彻情况给予好评

  发布时间:2014-08-21 13:48:17



    8月18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人大内司委主任刘义昌率队到牡丹江中院,就牡丹江市法检两院的《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史景山、市人大副主任梁桥、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关强等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调阅了民商事案件的卷宗,并听取法、检两院的专题汇报会。汇报会由梁桥同志主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敏,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银墙,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玉敏,审判委员会专委黄为民及法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前,牡丹江中院就新修订后《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向各基层法院、各业务庭室征求意见建议,并撰写了调研报告。

    汇报会上,张敏院长结合2013年以来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从强化程序公正、强化工作创新、强化公正理念这三方面对中院的《民事诉讼法》贯彻情况进行了汇报,提出了包括新增设的诉讼制度缺少细则、留置送达标准难以界定、诉讼代理人身份较难查明等11个在具体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刘义昌充分肯定了法院的民商事审判工作,认为法院能在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希望法院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贡献。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