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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情况 征求意见 规范工作 中院召开司法技术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发布时间:2014-07-14 14:43:46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技术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中院于6月27日上午召开了司法技术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院副院长高金鹏、执行局局长王菲、纪检组组长杜平、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为民等院领导、民商、执行、信访、行装、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及司法技术室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院司法技术工作和对鉴定机构的考核情况。近年来,中院司法技术工作在党组的高度重视支持下取得了很大成绩,得到了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认可。2013年初,中院重新修订了《司法技术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制定了《对社会专业机构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对规范司法技术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面对当前审判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司法技术工作在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与会的同志围绕更好地落实《细则》和《考核办法》,结合审判和执行实际,对进一步做好司法技术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中院司法技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金鹏在总结时强调了五点意见:一是要严格执行《细则》。对《细则》中不适应的条款要进行完善和补充,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印发。二是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在考核时,要吸收行业批准部门、中院相关庭室、基层法院参加,一年至少考核一次。三是要加强对下指导。要规范委托拍卖的环节,中院司法技术室要与纪检监察室联合下发通知,在摇号、电脑随机选择鉴定机构时,请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确保公平公正。四是司法技术部门人员要增强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识。要提高工作标准,把各项工作做实做强。五是对各项意见建议要逐条研究迅速落实。要不唯上、不唯书,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小事抓起,从制度抓起,迅速提高工作水平,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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