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出生的马莹,1998年参加工作,2008年到东安区法院民一庭,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职务。作为一名法律的捍卫者,多年来,她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和认真,运用审判、调解等司法手段,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在审判岗位上,她始终不忘加强自身素养的提高,她以满腔热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妥善解决每一个纠纷,六年来她所承办的700多件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她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区法院系统“金桂兰式好法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她用公心、爱心、耐心、责任心对待工作,真正做到了“息诉服判,案结事了”。
一、用心交心攻心,架起心桥
法官,一个特殊的职业,女法官,一个特殊的群体。因为职业的特殊性,女法官在一些人心中形成了“冷冰冰”的特有形象。但马莹恰恰充分发挥了女法官的优势和潜力特质,在公平公正审理每起案件、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同时,用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柔情,用真心、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
年逾八旬的老人李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经过抢救挽回了生命。事后李某的老伴找到马莹,拿着一大包中药,老泪纵横对她说,这些都是家里保存了几十年的名贵药材,价值好几万元,这次发生交通事故,为了保命,才拿出来吃的,,一定要肇事方赔偿,而且李某本身就是高龄老人,现住受伤之后在家卧床,情绪暴躁,一定要让法院给讨个公道,并列出了一系列的赔偿明细,包括家里因住院治疗发霉的米面、丢失的自行车等等,而且表示一旦判决不公,就会到有关机构反映。但是肇事方是一名出租车司机,面对着高额的赔偿,在保险金不足以全部赔偿的情况下,产生了消极情绪,他对法官说:“你们判决吧,反正我也没有钱,爱咋地咋地吧!”面对这种情况,马莹没有机械的判决,而是找到了老人的子女,详细地了解了老人家庭的情况,得知老人家庭生活很好,只是这次事故对家人打击很大,肇事方又没有一个积极的态度,导致老人产生了坚决打官司打到底的心态,对案件情况全面了解后,她多次约老人和肇事方分别到法院来谈心,和他们经常一谈就是一个下午。最终,马莹的用心沟通消除了老人的顾虑,也打动了肇事方,肇事方主动向李某赔礼道歉,并表示会积极筹措赔偿款,最终消除彼此的隔阂,案件以圆满收场。诉讼结束后,李某激动地拉着马莹的手说:“我都是八十多岁的人了,以前不敢到法院,觉得丢人,这次逼得没有办法了才来,没想到遇到了你这样一个好法官,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让我们都很满意,你辛苦了!”。
换位思考促调解。马莹主张与当事人换位思考,增进与当事人的沟通和理解,以己度人,依法、依情、依理为他们排忧解纷。同时也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让当事人想象自己处于对方角色的情况,站在对方的立场、角度认识问题、体验情感,不只看到自己利益的小圈子,真正彼此理解,并达到和解的目的。马莹处理的很多案件,都是通过这种换位思考的方式解决,以春风化雨般的调解,成功地化解了大量群众生活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使不和睦的家庭重归于好、剑拔弩张的邻居化干戈为玉帛、反目成仇的商业对手重新真诚合作。
二、知心关心爱心,解开心结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在民事案件审理的调解工作中,马莹不断创新调解艺术,丰富调解手段,总结调解经验,摸索出针对性较强、成功率较高、社会效果较好的调解方法。针对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类案件,她就用“亲情法”,以“情”为突破口进行调解;针对交通、医疗等赔偿事故的民事类案件,她就采用“降温法”,让双方先冷静下来,然后再调解。在马莹审理的案件中,70%都以调解结案。
去年,马莹处理了一件原告王某一家诉某医院医患纠纷的案件,这件案件在诉至法院前就矛盾激化。原告王某的母亲在牡市一家医院重症监护室监护期间跳楼自杀,王某一家认为是医护人员看护不当所致,要求医院拿出几十万元的经济赔偿,医院则认为王某的母亲是自杀,与医院无关,拒绝了王家的要求。原告情绪异常激动,对医院强烈不满,拒绝火化死者的尸体,并将灵堂摆到医院门口,每天在此烧纸,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公安、卫生等部门纷纷介入均不奏效。王家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医院给予赔偿,为了安抚死者家属激动的情绪,马莹没有按程序结案,她打算做好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为零。马莹在做调解工作时,发现王某的妹妹比较通情达理,而且在家中很有话语权,她便决定从其身上找到切入点,积极找其妹妹谈心,讲清道理,用真心换真意,反复沟通,交流,消除当事人的戒备心理,调解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就这样,马莹在多次调解下,王某的妹妹表示愿意接受庭外调解,并做通了家人的工作,王某一家情绪渐渐稳定下来。马莹抓住有利时机,反复做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医院一次性给付王某一家4万余元赔偿款,尸体及时火化,双方矛盾也就此化解。
在审判工作中,“一心为民”是马莹所追求的目标,坚持“化解纠纷,案结事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是她工作的理想。马莹认为,制止纷争不仅意味着案件的处理在程序上和实体上暂告终结,而且意味着要消除当事人在心理与精神上对抗、对立情绪,不仅要解开“法结”,更重要的是要解开“心结”。法官的任务就是要想方设法把当事人的纠纷“摆平”,只有“事了”、“心了”才是“真了”。正是本着这样的原则,所以庭里许多复杂疑难或是有上访隐患的案件,多次由她承办,她年年办案超百件,无更改,无上访,赢得了大家广泛赞誉和当事人的信任。
三、细心公心责任心,以心换心
作为一名女法官,马莹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特别敏感。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她积极给予法律援助,对于涉及“三农”、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优先审判,及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以心换心,切实为当事人排扰解难。
今年夏天,一位70多岁的老人挎着一篮子黄瓜来到东安区人民法院一定要送给马莹。老人叫宋某,因四个子女不赡养他和老伴无奈之下来到法庭,正是通过马莹的真情调解,做通了他子女们的思想工作,让老人能安享晚年。
丁某是一家企业的职工,妻子失业,孩子尚小,一家人仅靠他一人微薄的工资养家糊口。去年冬天,丁某在一次车祸中受伤,保险公司赔付了一些保险金,可余下的部分却玩起了“拖延”战术,躲起了“猫猫”。面对这个困难家庭,马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工作之余,一有闲暇,就同保险公司联系,一次次,一趟趟,真情感动了保险公司,使丁某及时领到了赔偿款,他也得到更好的治疗。
作为一名法官,工作中马莹经常会遇到朋友、同事、亲戚的说情。拒绝人情是件很难办的事,但马莹有自己的一套办法。朋友来说情,她很少直接、唐突地拒绝说情人,而是采用说服的方法,委婉地拒绝,这样既不伤害感情又让说情者放弃了最初的目的。亲朋好友找上门,马莹就告诉他们,要相信法院,相信法律,相信每一个法官。她坚持依法办案,以平常心的心态看待金钱,确保一身清廉、两袖清风,恪守廉洁的人生准则。
做了六年的法官,马莹其实没有判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子,每天她面对的就是夫妻之间、邻里之间、生意合作伙伴之间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而恰恰这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琐碎事,才是最难判的案子。作为一名“80后”的女法官,马莹如同一颗种子,扎根在基层法院这块沃土上,生根、开花、结果,在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中,找到司法与和谐的最佳切入点,不断传播着感动的正能量,传递着道德的接力棒,她始终以一个党员法官的赤诚之心和清明公正精神,用一颗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和责任心完美地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