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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法院工作信息第四十期

发布时间:2011-07-22 17:15:22


研讨审判实务  解决疑难问题

中院举办全市法院民商事法官业务培训班

 

630日至71日,牡丹江中院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市法院民商事法官业务培训班,来自中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10个基层法院和11个基层人民法庭的173名民商事法官参加了培训。培训开班仪式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玉敏主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志国参加了开班式,并做了重要讲话。

    举办这次全市法院民商事法官业务培训,既是落实去年走访基层法院意见建议的一个步骤,又是落实国家法官学院对法官续职资格培训的具体举措。主是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员司法能力,统一把握司法标准,规范司法履责行为,不断促进和提高民商事审判工作科学执法水平。培训班上,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玉敏就《关于司法原则的科学适用与平衡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中院民一庭庭长黄为民就《当前民事案件审判质量的实务问题》、民二庭庭长李钢就《当前商事案件审判质量的实务问题》、民一庭副庭长姜山就《土地承包及房地产案件处理相关问题》、民一庭副庭姚波就《道路交通事故及婚姻家庭相关案件处理问题》、民二庭副庭长于尧就《公司股东权相关案件处理原则的相关问题》、民三庭副庭长姜云虎就《关于公司清算案件处理原则的相关问题》分别进行了专题讲座。培训结束后,中院组织全体培训人员进行了考试。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玉敏在开班仪式上谈到,此次培训班具有四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培训工作筹备阶段,徐院长多次听取准备情况汇报,体现了党组对民事干部的厚爱,举办培训班也是经过党组研究决定的。二是培训人数之众。此次培训是中院民商事审判战线有史以来,规模最大、参加培训人数最多的一次。三是内容丰富。此次培训涉及民商事审判实务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土地承包、房地产、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公司股权分配、清算问题等领域诸多方面,交流了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原则,具有很强的对下指导意义。四是域内外结合。此次培训结合了国内和国外民商事审判实务方面好的经验和作法,为参加培训的法官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提高了能力。

在开班仪式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志国首先代表党组向民商事审判战线的全体法官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谢意。之后,徐院长讲了三个方面:一是分析了当前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所面临的形势。当前,我市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既面临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压力。一是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发展,依法调解经济关系,保障和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二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质量,全面创建公信型法院的任务更加艰巨。二是肯定了民商事审判在全市法院所占的地位和作用。民商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中是承担案件最多,面临矛盾最大,面对压力最重,工作最辛苦的地方。几年来,全市法院平均受案2万件左右,而民商案件占60%,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平均为77.4%。民商战线的法官和工作人员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服务大局力度大;化解矛盾水平高;司法为民效果好;司法能力明显提高。民商事审判队伍是一支顾全大局、勇挑重担、埋头苦干的队伍;是一支勇于创新、善于探索、完全可以依赖的队伍。三是对今后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要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对事关社会发展、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二要强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标准化管理规则,将量化的质效评估指标落实到每个办案法官。三是加强依法调解,积极化解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四是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便民措施。要强化立案“窗口”功能,进一步推广“绿色通道”、“巡回法庭”等便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从制度上保证便民措施落到实处。五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民商审判工作整体水平。                                           (中院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中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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