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国徽,身着法袍,无不彰显着法官的威严,也足见法官在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活生生的正义”——这是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法官给予的生动定义,可见,无论社会意识形态如何,法官始终是人们心中掌管着“正义”的“神”。
朴实无华,平易近人这是大家对陈贵发的第一印象,陈贵发,男,1968年9月出生,是法院队伍当中的普通一员,现任林口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该同志在法院工作的十九年里,几经调转,始终坚守民事审判一线,是一名普通的审判员,老百姓都称他“好人”,这是最朴实无华的言语,也是他一生中最高的褒奖,是他人生追求的极致。他是如此默默无闻,又是如此无私奉献。在他人生的路上,任潮起潮落,看云卷云舒,心中装着的只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装着的只是公平与正义!他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定位在无私奉献上,而不是名与利、职位与待遇,他只希望自己能实实在在地多做工作,多办案件,多为人民群众排难,多为老百姓解忧。多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他默默地做着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无怨无悔,正是这日日月月的平凡,积累了他人生不平凡的业绩。他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心系百姓、不徇私情,是我们学习的楷模。他始终战斗在基层法院的审判第一线,积累了丰富的群众工作方法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一、扎根审判一线,立足审判解民忧
在审判一线工作多年来,他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力求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综合司法能力,成功的化解了诸多的民事矛盾。民事审判工作量大、繁杂琐碎、案件类型新涉及法律面广、当事人工作难作,也是法院公认的最苦最累的庭室。陈贵发同志多年来在民事审判一线,连年结案数量位居全院审判人员前茅,并达到了较高的调解率,同时确保了案件的高质量,陈贵发认为,办错一件案件对于法官来讲或许只是百分之一,而对于当事人来讲就是百分之百。因此,他不为追求快结案而草率处理,不因案情简单就轻率下判,保持着严谨的审判作风。几年来,他办结的案件,无一起错案,多年来其所主审的一审案件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或改判。
二、公正无私,确保质量化干戈
陈贵发多年以来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审理案件时,为保证审判质量,他一方面坚持学习和交流,另一方面大胆探索审理的方法和途径,逐步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陈贵发同志对待自己承办的每一件案件,都努力作到公平、公正。为了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保证案件质量,陈贵发同志工作细致,勤勉,不怕苦不怕累,钻研、思考、对自己承办的案件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他心中珍藏着这样一个原则——无论做人、做事,首先要对得起的是身后共和国的国徽和胸前人民法院的天平,他深知“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可能给当事人带来一生的伤害”。因此,他以严谨、忘我的工作态度,极强的责任感对待每一件案件。民事案件审理的好坏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达到司法公正与良好的社会效果的统一是他不断追求的工作目标。他在审理原告朱某诉被告李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庭审中,被告李某否认是其雇用原告,又不同意赔偿,而原告本身是一个农民,在干活过程中,腿部因受伤而截肢,手中又没有其它证据证实,如果查不清事实,原告将承担败诉的责任,面对这种情况,陈贵发同志多次往返二百多公里找到双方耐心讲解,了解双方的实际情况,寻找共同点做双方的工作,经过十多次艰苦的调解工作,认真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及其可行性、公正性的基础上,最后主持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执行完毕,圆满的解决了这一棘手的问题,达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加强调解、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
林口是个小县城,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社会关系错综复杂,亲戚、同事、朋友各种关系相互交织,构成了一张庞大的社会关系网,面对这一现状,陈贵发同志认为而且相信——对于一些案件来说,调解比判决的社会效果会更好,更有利维护社会和谐,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近几年来,他注重化解民事案件的原告人与被告人之间的矛盾,千方百计做调解工作,使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在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上,陈贵发同志给予每一位当事人以平等与尊重。在办案过程中,他始终以平息矛盾化解纠纷为己任,耐心细致的作了大量的工作。陈贵发同志深知,其所办理的案件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容易引起涉法上访,为此每当受理案件后,在做好稳定工作的前题下,充分把握当事人的心理诉求,制定相应的调解预案,加大调解的力度,切实化解纠纷矛盾。在处理轰动全县的金豆公司一案时,数百名债权人情绪激动,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引起群体性上访,他根据院领导的安排,发挥调解的优势,在了解案件的事实和双方各自的心理诉求的情况下,利用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其他社会资源,多次深入农民家中,先安抚当事人情绪,再充分倾听当事人的诉说,最后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在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在融洽的气氛下,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案结事了的最佳办案效果。
多年来,面对着来自物质与金钱的诱惑,人情与权利的挑战,陈贵发同志凭借着道义与良知的自醒,党性与原则的自律,忠诚维护着共和国法律的尊严。在当今复杂的社会环境下,法官所面对的诱惑是经常存在的,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陈贵发同志长期在审判岗位上工作,深深地知道,公平正义的审判需要法官的良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法官良好的道德操守。职业生涯中,他远离喧嚣的名利场,远离声色犬马之所,淡泊以明志,在孤独中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他常常告诫自己:做一名称职的法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珍藏一份良知,廉洁奉公。他坚持请吃不到,送礼不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法官的形象。
作为一名法官,他每天奔波着、忙碌着,有时尽了最大的努力,却不一定有最满意的结果。他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凡事从大局出发,以法律为准则,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为己任,他知道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做好审判工作就应该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在审判实践中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几度春秋,几度风雨,几多耕耘,几多收获,他所办结的几百起案件,大多以调解结案,无错案和执法过错,充分展示了一名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员、一名共产党员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精神面貌。
由于工作业绩较突出,陈贵发同志曾先后多次被评为牡丹江市法院系统“金桂兰式优秀法官”称号、全市法院系统“十大调解能手”称号、三次获得全省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称号、县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人民法官根植于人民,也服务于人民。法律作为人民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保障,肩负着人民太多的期望与要求,对于这一点,陈贵发同志非常明白,他以此为宗旨,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他身上闪耀着当代法官的高尚情操和良好风采,业务上精益求精,近几年,该同志共审理了一审民事案件800余件,所审理的案件有90%以上得到调解。三年来所有由陈贵发审理的案件全部审结,结案率达100%,没有一件超审限,无一起错案,其所主审的一审案件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或改判,他的干练与务实,得到了同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他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
基层法官的每一天都是平凡的,但正是这平平凡凡、踏踏实实的每一天,使基层法官更加贴近百姓,没有优厚的待遇,没有鲜花和掌声,他是如此平凡;日复一日坚守岗位,风雨无阻,他是如此的不平凡。他深知做一名新时代的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他将继续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