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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法院三举措促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发布时间:2014-05-15 15:47:48


    为顺利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宁安法院积极完善各项措施,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完善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制度,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宁安市人民法院在全面总结《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从办案流程精细化、工作职责明晰化、公开手段科技化入手,完善庭审公开制度和案件评查制度,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精细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及科技法庭的作用,联合内网与外网,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使当事人能及时掌握动态的审判流程信息。同时建立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将案件流程节点信息全面细致地扫描录入电子卷宗,充分发挥高效率、低成本、便民利民的优势。

    二是全面推行“三读一审”制度,强化裁判文书公开。宁安市人民法院将裁判文书分成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和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两类。对于不适于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由审判人员填写《不宜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审批表》,注明不宜公开的原因后,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长批示后,不予公开。对于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推行审判人员草拟裁判文书一读、审判长签发二读、书记员校对三读和审监庭对上网公开前审查的“三读一审”制度,保证裁判文书质量,实现可以公布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三是规范执行权限和执行程序,保障执行信息公开。对执行局的职能进行了重新整合和划分,将执行局的人员分为执行实施人员和执行监督、裁决人员两类,分掌具体案件的执行实施权和执行监督权、执行裁决权。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及时更新当事人情况、立案信息、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执行异议信息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阶段的听证信息等。公开执行中的重大进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执行款项的收取发放、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中的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提高了当事人与执行人员的配合度,提升了案件的执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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