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当主力 强理念 展风范 保质效

中院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牡丹江中院规范民商事审判职能提高服务群众司法能力

  发布时间:2014-05-13 09:27:36




  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民商事审判工作职能,提高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质效,5月9日,全市法院召开了为期1天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敏参会并作重要讲话,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贾玉敏、审委会专职委员黄为民、各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战线主管院长、民事审一、二庭庭长,法庭庭长及中院民商事战线全体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敏作了重要讲话,她对民商事战线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同时指出了目前民商事战线面临的审判任务越来越重、人民群众期待越来越高、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与群众期望差距较大等问题。对此,张敏院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希望民事审判法官能成为改革的主力;二是希望民事法官具有先进的审判理念;三是希望民商事法官能在一线展示法院风采;四是希望民事法官能办出高质量的案件。张敏院长强调,面对困难与挑战,民事法官应该找到自己的价值追求,具有民事审判虽然平凡但更加伟大的职业感、归属感、成就感,树立极其崇高的荣誉感、自豪感、神圣感;要有信仰,对事业不能放弃、对责任不能放弃、对办案的质效不能放弃;要始终保持自己刚来法院时的那颗纯净之心,树立正确的执法观。

  会上宣读了《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对基层法院民事上诉案件更审改判情况的通报》、《2013年7月至2013年3月对基层法院商事案件更审改判通报》及《关于民商事调解案件(2011-2013年)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各基层法院主管院长就本院民商事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反省,提出下步工作的努力方向及措施。

  针对目前民商事审判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的问题,黄为民同志在会上进行了专题辅导。重点讲解了目前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劳动争议、第三人撤销、违法建筑、涉农、消费者权益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的审理要点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玉敏就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一是审视过去,正视不足,清醒认识民商事审判的现状。二是认清形势,找准定位,准确把握民商事审判工作重点。三是坚持原则,辩证思维,认真处理民商事审判敏感问题。全市民商审判要坚持“十大原则”:即坚持服务群众原则,处理好依法审判与便民诉讼的关系;坚持司法公信原则,处理好司法准入与裁判质量的关系;坚持公平自愿原则,处理好法庭调解与法院判决的关系;坚持质效第一原则,处理好下放权力与依法监督的关系;坚持科学办案原则,处理好年终考评与均衡结案的关系;坚持防处结合原则,处理好信访化解与稳控责任的关系;坚持“四个同一”原则,处理好法庭建设与基层基础的关系;坚持权威司法原则,处理好庭审规范与整治秩序的关系;坚持惩防并举原则,处理好依法维权与恶意诉讼的关系;坚持司法统一原则,处理好审级监督与系统意识的关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