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有两名辖区居民来到爱民区法院,说要反映点事。通过接待了解,原来是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道办事处庆旺社区新建小区业主委员会来反映爱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干警利用休息时间多次深入小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帮助解决了个别业主拒交物业费问题,为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的管理帮了大忙。
新建小区业主委员会是退休人员成立的管理所在小区物业工作的自发组织。为了把小区管理好,给小区业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把小区当成自己的家,无偿管理小区。为了搞好小区管理每平方只收取0.15元的物业费,但还有个别业主不想承担这个义务。为此小区业主委员会将个别业主拒交物业费问题诉至法院,寻求法院帮助解决。爱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真接待并多次深入小区业主家中做释法工作,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告知了业主应拥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最终拒交物业费的几户业主被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不厌其烦的工作所感动,及时交纳了物业费用。爱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员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新建小区业主委员会解决了实际困难,从而使小区业主委员会更好的为广大业主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小区业主委员会对法官利用休息时间深入小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表示非常满意,特意送锦旗表示谢意,并邀请了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爱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为工作理念,积极开展诉前法律宣传工作,努力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针对当前业主因物业费问题被诉比较突出的情形,积极深入实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年初以来通过诉前开展法律宣传已解决4起业主与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间的矛盾纠纷,为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工作探索出一条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