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东安法院“3.15”通过电台进行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14-03-17 09:55:34


  新修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新消法有很亮点,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辖区属于商业区,店铺林立,每年都会受理几起消费者维权案件。2014年3月14日,全国法官办案标兵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在牡丹江电台早间节目新闻110,讲解诉讼常识,指导当事人在进行维权诉讼时应当注意收集和保护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并且要学会运用新消法有关举证责任倒置等的规定有利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