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没有止境,林口县法院在两会精神的引领下,始终不懈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服务型司法。为大局服务是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牢固树立司法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大局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大局中来谋划,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法院工作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依法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依法打击妨碍农业发展、破坏农村稳定、损害农民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主动、有效地服务“三农”工作,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推进新农村建设,助推农村稳定和发展。
坚持和谐型司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我院与村镇、工会、妇联、民调组织的联系互动机制,法庭与辖区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维稳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司法的指引功能对矛盾纠纷进行诉前分流和引导。抓好执法办案与社会矛盾防控的对接,从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随时排查和掌握易引发社会重大事件的纠纷、易产生群体性诉讼的矛盾,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和化解措施,变被动为主动化解,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努力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坚持效能型司法。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是检验人民法工作成效和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途径。注重提升司法便民工作质效。加大电话咨询、巡回立案、就地办案等便民力度,落实便民联系卡制度,设立 “假日法庭”和“流动法庭”,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办理案件力度,缩短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确保群众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小的成本实现利益诉求;注重提升司法政务工作质效。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