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法院在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审判和帮教、矫治中,不断加大关爱力度,特别是针对刑满释放失足少年易再犯罪问题,深入调研,坚持定期联系、长期帮助、跟踪关怀,建立了切实有效的挽救帮教机制,近三年来,未发生刑满释放失足少年再犯罪问题。
一是建立“成长档案”,定期帮教。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失足少年,从案件审理起即建立“成长档案”,由主审每季度和其联系一次,从其接受刑事处罚起,定期关心帮助教育,至少跟踪到其20周岁,主要是了解和把握失足少年的成长轨迹,在其改造、成长中给予更多的司法关爱和亲情呵护。
二是建立“阳光基地”,长期扶持。与穆棱市司法局联手,在矫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基础上,建立为失足少年提供优良工作环境的“阳光基地”,让他们能够尽早回归到正常社会生活中,特别是父母离异失去生活来源的失足少年,为他们在接受刑事处罚的同时或之后提供一个安全可靠、自食其力的劳动岗位,防止因没有稳定生活收入而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是建立“爱心基金”,随时解困。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失踪少年,该院在其接受完刑事处罚后,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并承诺在其今后生活中,遇到困难随时帮助,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除为刚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联系到“阳光基地”就业外,还购买衣物,赠送一个月的生活费和法官寄语,为其开始全新生活提供必要物质帮助和有力的精神支持,增强失足少年重新开始的生活信心,坚定好好做人回报社会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