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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八禁止”上墙

  发布时间:2014-02-26 10:19:17


    新年刚过,海林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召开队内会议,旨在加强司法廉政方面的教育学习。会上,海林法院副院长隋晓波同志传达了“廉政责任教育月”相关文件,讲解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并同每名法警队员签定了廉政责任书。

  会议要求法警队“八禁止”公示上墙。即:禁止利用工作便利大吃大喝;禁止工作中“吃、拿、卡、要”;禁止利用红白喜事借机敛财;禁止上班玩游戏;禁止“赌毒黄”;禁止收受“红包”;禁止工作时间喝酒;禁止在办案中徇私情。每名法警队员要牢记八禁止的主要内容,立足自身,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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