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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法院工作信息第二十四期

发布时间:2011-06-25 10:16:13


第二十四期2011年5月17日 

规范法治理念 提高办案能力

牡丹江中院培训两级法院执行人员

为规范执行干警法治理念,提高执行干警执法办案能力,2011426日至428日,牡丹江中级法院举办了“全市两级法院法官(执行人员)续职资格培训班”。本期培训班将法官教学、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目标明确,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取得了明显成效。

1、领导高度重视,培训目标明确。本期培训班得到省法院执行局领导及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李立彬、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玉敏、政治处主任王昭义、执行局局长孙为群参加开班仪式。省高院李立彬副局长、中院王昭义主任做了重要讲话。李立彬副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牡丹江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成绩,指出了执行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对牡市法院2011年执行工作做出重要指示。结业仪式上中院常务副院长陶志国同志出席,提出执行工作要树立“思路决定出路,理念决定行为,能力决定效果,作风左右公信”的工作理念,并针对年度执行工作标准化考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教学组织严密,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前,中院法官分院、教育科和执行局三部门,对培训每个步骤和细节,都做了认真谋划和具体安排。培训班第一节课,就是“党风廉政教学”,在思想根源上规范了学员们的法治理念和廉政理念。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分别安排了法官行为规范(司法作风、文明用语)、廉政教育、解读牡丹江“十二五”规划(2011年牡丹江《市委全会报告》)、执行实施、执行复议裁决、不动产的执行、执行案件对下指导(案件答疑)、执行方略浅议、一起购销合同贷款纠纷执行和解等课程。教学过程形式灵活,手段多样,达到了学以致用的目的。

3、严格教学管理,完善教学制度。培训中,为保证培训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制定了严格的培训纪律。考勤方面将定座管理考勤与课前点名结合,做到每节课前点名,授课过程中查中途缺课人。为进一步调动参训积极性,培训期间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学员,并把参训情况与年终《教育培训标准化管理》挂钩,使参训率达到98%以上。在此基础上,采取班主任跟班听课、学员代表座谈、授课质量测评、教学情况调查等多种形式,对专项培训中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测评。根据量化指标给出评价报告,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研究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中不足之处。

4、注重互动教学,培训成效显著。此次培训,两级法院执行干警积极参与,课堂秩序井然。学员认真听讲,勤做笔记。课余之间,学员们探讨交流,各抒己见,达到了互动式自主型培训效果。本期培训班考试成绩合格率达到了100%。大家一致认为收获很大、受益匪浅,并表示将把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方法运用到今后执行工作实践中去。

通过本期续职资格培训,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把方向、出思路,执行干警自主学、强素质、升能力”的良好风气。为更好的开展执行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责任编辑:中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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