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为严肃机关风纪,在认真学习了全国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后,院党组迅速抓落实,结合该院工作性质,推出机关风纪“八条禁令”,努力打造一支廉洁公正、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队伍。
“八条禁令”包括:严禁对当事人态度冷、横、硬、冲、使用不文明用语;严禁向当事人吃、拿、卡、要;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聊天、上网、玩手机;严禁法官仪容风纪不整、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着装;严禁在庭审过程中接打电话;严禁法院干警到高档娱乐场所消费;严禁使用公车办理婚丧嫁娶等私事;严禁办案人员无偿使用当事人交通、通讯工具。
爱民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院干警的纪律作风进行监督,凡被纪检监察部门检查发现或被人民群众举报并经查实,情况较轻的将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