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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法院立案工作力求“细、快、实、严 ”

  发布时间:2013-11-21 16:24:45


   今年,海林法院立案庭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从“细、快、实、严”上下功夫,保障法院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用“细”字擦亮立案窗口。加大立案审查力度,法官对立案材料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对当事人能够提供诉状和主要证据或者主要证据复印件的,当场立案;对起诉材料虽有欠缺,但不影响立案的,先予立案,并告知所要补充的材料;对缺少关键性材料不能立案的,及时向当事人释明,告知其应补正的内容,免去了当事人的往返之苦。对每一件案件,庭长都做到亲自过目、亲自审查、亲自批示,最大限度的保障立案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今年上半年,依法审查各类一审案件882件,无一差错。

   二、用“快”字展现为民情怀。立案庭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依法办理支付令和诉前保全案件。对于要求办理支付令的当事人,在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依法快速予以办理;对于诉前保全案件,严格遵守保全限期实施制度,保证做到担保物查封到位、保全裁定书签批到位,送达到位,48小时保全到位。上半年共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27件,支付令4件。对来访当事人和群众主动了解需求,主动依法办理相关事项,主动给予咨询、提示、指引、告知等服务。向每位当事人主动发放各种诉讼指南、风险提示、诉讼费交纳办法和须知,避免和降低了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和成本,减少了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免去了当事人为诉讼来回奔波之苦。

   三、用“实”字突出为民之举。送达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关系着审判效率的有效提高,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时间。立案庭本着为民服务的原则,派专人负责本项工作,与网点众多、遍布城乡、配套完善的邮政系统合作开展“司法专邮”。及时向中院报送上诉卷宗和借调卷宗,努力做到“一周一报”,对于紧急的材料坚决做到当日报送。加强“弱势群体绿色窗口”建设,加大对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的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至6月份,海林法院共为近百名困难的当事人减、缓交诉讼费近数十万元。

   四、用“严”字保证工作质量。按照中院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立案庭通过审判流程管理平台,采取源头把关、全程跟踪的措施,实行审限预警、催办制度,一月一通报,一周一督查,强化对案件审理期限的流程管理,实行审限跟踪监督,防止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对确需延长审限的案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由主管领导指示。每月统计、发一期《审(执)限通报》,内容涉及到各庭、室审执人员办理案件的具体情况。上半年共发临界审限预警通知单97份,审执限通报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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